河北:创新药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给予500万元奖励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河北省政府了解到,为全面提升河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河北省出台《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在支持创新药研发方面,对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给予5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
根据政策,对注册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河北大力支持其创新药研发。其中,支持中成药大品种增加适应症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择优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给予3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对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给予2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
在支持创新药产业化方面,河北省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创新药且在省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优先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改良型新药且在省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优先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此外,在支持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上市方面,河北省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前3家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在本省落地生产项目,优先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并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创建时间: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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