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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出“放管服”政策,影响所有医疗机构!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11月10日,国家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详细部署了2020年-2021年,国家各部委深化“放管服”应该执行的各项措施工作,其中有不少条都谈及医疗行业,对民营医院或许也会产生不小的影响。例如,在“规范诊疗”方面,《通知》表示:

1、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

2、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

在“鼓励互联网医疗发展”方面,《通知》指出,要:

1、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

2、研究制定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

而在“完善医保结算方式制度”一事上,《通知》特别规定:

1、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

3、修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督促地方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这或许代表着,未来更多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会被纳入医保报销,而且医保跨省结算的范围也会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推进缓慢的异地医保结算问题,也许也能得到改善与解决。

当让,除了“医疗”方向上的工作计划外,本次“放管服”文件,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不少便利。

《通知》指出,要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同时还要“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

在国家持续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浪潮之下,这些举措也能减少新建医院、新办诊所过程中遭遇到的各种麻烦。

“放管服”下的喜与忧

民营医院发展长路漫漫

自2017年,医疗卫生领域国家“放管服”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各地激励“社会办医”发展的具体政策就在不断丰富革新。

像是今年1月,宁夏自治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就特别强调了加强“社会办医”放宽规划限制、简化准入、公平竞争相关的内容。并且明确提出要落实“只跑一次”承诺,降低社会办医制度性成本。

而今年7月,成都市发布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文件则表示,要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0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

据整理发现,近几年,地方上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放管服”政策,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禁即入”,降低社会办医准入门槛,简化社会办医办理流程;

2、取消社会办医区域规划限制,允许社会办医配备乙类大型设备;

3、对医师多点执业、多机构备案办事程序进行进一步的优化;

4、扩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而这些都将为民营医疗行业赋能,给予更多成长机遇。

最后,同样值得民营院长们注意的是,目前全国在深化“放管服”的时候,不断在强化“管”在全行业中发挥的作用,医疗行业也是,无论是医保检查,还是飞行检查都在变得更严。

另外,这次国家“放管服”文件还计划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大数据联合惩戒,或许也会称为未来比较主流的监管手段。

创建时间: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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