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医药行业资讯 > 医药动态

国家卫健委:不得跨区域献血浆或流动献血浆
来源:央视网

“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9月9日消息,为保障献血浆者的身体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国家卫健委今天(9日)发布2021年新版的献血浆者须知,要求在献血浆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凡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划定采浆区域内户籍居民均可申请参加原料血浆捐献活动;既往无献浆不良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固定献血浆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浆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申请献血浆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办理献血浆登记,经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领取《供血浆证》。

二、献血浆者只能在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献血浆,不能跨采浆区域献血浆或者流动献血浆。

三、献血浆时应当做到每个献血浆者只有一个《供血浆证》。每次献血浆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供血浆证》,办理献血浆手续,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方可献血浆。固定献血浆者血液检测项目可先采后检。

四、献血浆者只接受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拒绝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新献血浆者需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须知同时明确了献血浆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项目。

创建时间: 2021-09-10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医药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医药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医药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