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医药行业资讯 > 医药动态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增设爱店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来源:国家药监局

2022年3月16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增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爱店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

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爱店口岸(以下简称爱店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材可经由爱店口岸进口。所进口药材应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爱店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承担爱店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为爱店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承担爱店口岸的药材口岸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创建时间: 2022-03-17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医药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医药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医药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