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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十九项措施服务医药产业发展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提出19项措施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要着力推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产品开发研制,对符合创新产品条件标准的项目实施清单制管理,推动支持生物制品、创新中药、化学原料药领域创新突破;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专项、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填补辽宁产业空白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项目开展精准扶持。要支持发展优势道地药材,打造辽宁道地药材品牌;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与中药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立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种养殖基地;支持中药民族药研发创新,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鼓励开展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挖掘已上市中药的临床治疗潜力。

《措施》明确,全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医药产业园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吸引创新型、互补型医药企业、研发平台等落地落户;支持园区医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人才培养等多维度、深层次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辽宁自贸区医药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家药监局的政策对接,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政策和具体工作落地标准流程的解读,配合有关部门及自贸区共同研究政策落地途径;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丰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间沟通交流渠道,鼓励药品企业资源整合,跨区域兼并重组联合,优化产业结构,盘活“休眠”“半休眠”品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药品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

创建时间: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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