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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名执业药师挂证被通告
来源:药店经理人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查处情况的公告,3名执业药师被通告,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

公告称,经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核查,以下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当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已依照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现已按规定将其“挂证”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并予公告:

在今年,对于挂证执业药师,频频查处、频频通告。各省药监局发力整治,大批挂证执业药师被查处并通报。

以广东省为例,一年7次通报挂证执业药师。几天前,又通报了3名挂证执业药师,并要求辖区各市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执业药师资格。

除查处外,不少省市还出台了文件,表态严厉整治。

6月27日,新疆药监局发布整治执业药师挂靠兼职的公告,指出凡查实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靠兼职的,一律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论处,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该执业药师持有的《注册证书》予以注销,并在自治区药监局网站予以公告。

6月15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集中治理药师挂靠行为的通知,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其中提到: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

创建时间: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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